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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9-08-01 10:15:53 阅读量:348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综合质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我县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针对我县中小学教师短缺的现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我县拟在编制限额内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64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和报考岗位相一致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平遥县在编教师不允许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类别
招聘学科
招聘人数
其中:服务基层岗位
小学
教师
(22)
语文
8
4
数学
8
4
英语
6
3
中学
教师
(34)
生物
8
4
政治
2

历史
5
2
地理
5
2
物理
8
4
化学
6
2
专业课
教师
(8)
旅游管理
2

传统彩塑
2

汽车维修保养
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

摄影
1

合计

64
25

  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要求为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报考传统彩塑专业要求为雕塑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专业,有国家导游资格证,有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
  报考汽车维修保养专业要求为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报考摄影专业要求为摄影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24:00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2日24:00期间登录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入口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并保证真实,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3日24:00
  资格初审由平遥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12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2日24: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先要在网上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关的报名信息,并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到平遥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须打印《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服务地意见”一栏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并同时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注:《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3日24:00
  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8月8日-8月1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于8月8日-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平遥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8月18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6)其它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需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请根据补充公告报名,放弃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科目为本学科高中段知识(专业课教师为本专业综合知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平遥县组织的统一笔试。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段学科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20分,专业知识学科80分。笔试以高考命题方式命题。笔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负责。笔试成绩按学科排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复审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正规院校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复审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遥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3)面试教材选用平遥县现行初中二年级(化学为初三年级)教材版本,小学为四年级教材版本。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另行通知安排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相关待遇
  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被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任教;专业教师聘用到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任教。
  五、时间安排
  (一)7月30日—8月7日媒体宣传。
  (二)8月8日—8月12日网上报名。
  (三)8月8日—8月13日网上缴费。
  (四)8月16日—8月18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8月19日上午组织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六)8月22日公布笔试成绩,公示讲课入围花名,可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和平遥县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七)8月23日入围讲课人员到平遥县古陶一中进行资格复审。
  (八)讲课时间与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平遥县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平遥县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平遥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平遥县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遥县教科局和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政策咨询:平遥县教科局0354-5868126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4-5868155
  监督电话:平遥县教科局0354-586808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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