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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山西新招188人公告!
2018-11-01 14:16:37 阅读量:175

2018山西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9人)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为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9名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晋中市特殊教育学校、晋中师范高等学校附属学校、太谷师范附属小学、晋中市第一幼儿园、晋中市第二幼儿园、晋中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7个单位35个岗位共59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本专科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见招聘信息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市教育局网(http://jyj.sxjz.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11月12日9:00至2018年11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晋中市教育局网站,进入2018年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学科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018山西运城永济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1人)


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其中全额90名,差额3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2018山西运城永济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人)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委托永济市人社局与公开招聘2018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并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均为全额性质。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山西运城永济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10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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