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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跳槽之痒”法律帮不上忙
2015-11-03 01:08:01 阅读量:570 作者:admin

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各方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对此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使企业在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大同人才网www.lizhongrcw.com

    诚然,员工动辄跳槽,企业损失不小,无可奈何。现行劳动法明确,公司开除员工,要说明原因,还有一套程序要走,还要给予补偿。而员工就算签了合同,想走马上就可以走,至多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企业觉得不公平。这回两会上,人大代表刘庆峰提出通过立法限制跳槽,是更高层次的企业利益诉求。可为什么企业不能多站在员工的角度换位思考呢?

    事实上,扭转员工频繁跳槽的困局要靠企业自己,不可能也不应该靠法律来规制。员工为什么要跳槽?无非是工资低、劳动保障与生活待遇不如意。如果企业给员工的所有待遇、福利都配得上他对企业所创造的价值,与其他同类企业相比,至少是齐平,决不是难以望其项背,那么,即便挖人的企业开出的条件略高一些,权衡之下,员工离开的可能性也会很小。大同人才网www.lizhongrcw.com,大同定制招聘平台。

    员工跳槽与否,取决于他们对企业的信任度与归属感,这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具有凝聚力,是否舍得在人性化上加大投入。人口红利时代谢幕与经济加速转型,劳动力素质必然要随之提升,其价格成本也随之增加,员工追求更公平更合理的待遇,要求共享企业增长的财富正成为一种普遍诉求。如果企业总是把员工当会说话的机器人,只考虑能力、指标与业绩,忽略员工情绪、感受与追求,那么,即便是高薪挖人,也很难长期留得住人,更难让他们为企业竞争力不断创新。面对跳槽之痒,这个法律真的帮不上忙,因为世界上没有一部法律保护企业用包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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