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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指南
2015-10-22 00:54:01 阅读量:268 作者:admin

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特别提醒: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应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千万不要超过时效。(大同人才网www.lizhongrcw.com

哪些问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等;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等;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等;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农民工自负等;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超标准收费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从事临时工作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实施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没有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用人单位如果以“临时工”的名义招工,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给个体工商户打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对故意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个体工商户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受个体工商户雇用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

劳动者标准工作时间是多少?

我国目前实行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务工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当出现可能危害的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长短根据需要而定,不受限制,并且不需要和工会及务工者协商。

延长工作时间怎么计算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大同人才网www.lizhongrcw.com,找大同人才信息。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也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已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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